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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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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踢保」隔年挨告 警員稱新證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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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進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前年答問大會向特首梁振英擲杯案,昨日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被控普通襲擊罪的黃毓民,上周五已完成盤問控方主要證人特首梁振英,昨日甫開庭,黃即提出反對無邦q視、有線電視的事發新聞片段呈堂,指電視台的剪輯或會造成偏見。惟裁判官朱仲強稱要先看過影片再判斷。控辯雙方其後同意,讓可否接納影片呈堂以「案中案」方式,跟正審同時進行。

庭上又披露案發後,奉命到場搜證的警方中區重案組探員,其記事冊將這宗掟杯襲擊事件列為「機密案件」。被告黃毓民指已有電視直播「全港都知發生咩事」,質疑有不尋常的內情才會機密處理。探員否認,解釋此舉是為保護包括特首等「要員」的個人資料。

警:列「機密」保護要員資料

法庭傳召當時負責下載和剪輯新聞片,以及到立法會搜證的中區重案組偵緝警員關善元(圖)作證。關當日在警員記事冊寫上「正處理一宗機密案件」(handling a confidential case)。黃毓民稱立法會的擲杯事件是人所共知,因電視新聞已直播報道,質疑「有洃ㄛ陘H所知、不尋常才定性為機密?」

關善元否認,並解釋列為機密的用意是防止「要員或敏感人士」的個人資料外洩。黃即笑言「我唔係要員」。關又舉例領事館人員無論報什麼案都會機密處理;本案則是要保護特首梁振英、黃毓民及黃定光的私隱,黃聞言反問:「私隱應該係街邊執紙皮鶩荂A同住係禮賓府鶩茬ㄓ@樣鵅C」關認同。

黃毓民又指,他前年8月中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後「踢保」,獲無條件釋放,直至去年他才被落案起訴。黃質問警方有何新證據,事隔一年才控告他,關善元回答說:「多到不能盡錄。」但當黃要他進一步解釋「不能盡錄」的內容,關稱包括徵詢過律政司意見、向更多證人錄口供和下載多一段now新聞影片,黃笑稱「新聞片都係一樣,角度唔同,算咩新證據?」

控方昨日亦傳召立法會保安員劉偉權作供,劉提供事發當日立法會會議室的閉路電視錄影帶。控方今日將傳召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出庭作供。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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