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嘉儀案成「三無」首例。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無屍命案通常極難定罪,但並非絕對,去年8月內地來港的艷女秦嘉儀在淘大花園寓所「人間蒸發」,與其有親密關係的男友陳文深涉案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是香港開埠以來首宗「三無案」,在無屍、無法證及被告無招認之下,單憑「環境證供」而將被告定罪。
案中艷女秦嘉儀於2006年從四川來港定居,翌年任夜總會公關時與已婚的陳文深相識,成為其情婦,陳為她買下淘大花園E座一單位「金屋藏嬌」。2011年10月5日秦返家後便一直失蹤。
大廈閉路電視記錄顯示,陳曾於10月6日到訪該單位,翌日以手推車載走懷疑藏有秦屍體的大型格仔尼龍袋離開單位。
其後數日,陳指示裝修工人清空屋內物件,又在公司致電秦的手機,並以其手機發短訊予她的友人及心理專家,稱已返回內地。秦的胞兄2012年1月來港尋妹並報警,警方調查後拘捕陳,但他一直否認控罪。
至2015年8月19日陪審團一致裁定陳文深謀殺罪名成立,法官稱陳在從沒有披露的原因下殺害秦,庭上無從得知他如何殺害秦,以致如何處理她的屍體,但在凌駕性的環境證供下,陪審團裁定秦確實遭陳謀殺。
法官指,若非淘大花園完善閉路電視系統及警方調查,陳或逍遙法外。法官依例判其終身監禁,成為開埠以來首宗「無屍體、無法證及無招認」的謀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