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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佔」攻上商網 罪成下月判刑

2016-06-22
■攻擊上商網站的朱峻瑋下月25日判刑。 資料圖片■攻擊上商網站的朱峻瑋下月25日判刑。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中文大學學生在前年非法「佔領」行動期間疑響應駭客組織的號召,短短16秒內向上海商業銀行網站發動逾6,600次攻擊。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審訊後,中大生昨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裁判官指被告案發前曾搜尋過有關駭客組織的資訊,認為被告不可信。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判刑,其間准被告繼續保釋。

就讀心理學系三年級、獲中大頒發獎學金的被告朱峻瑋(20歲),於2014年10月12日下午3時左右,點擊黑客組織「匿名者亞洲」在facebook上提供的連結,之後上海商業銀行網站在16秒內收到6,652次不尋常的進入要求。裁判官認為,雖然事後銀行網站沒有受破壞及拖慢,可以正常運作,但被告的所為充分佔據了銀行網頁的頻寬,符合摧毀財產的法律釋義,構成誤用電腦行為,故裁定被告刑事損壞罪成。

官批被告「好奇點擊」不可信

被告被捕後,警方問他有沒有點擊過黑客的連結網址,他稱「好像有點擊過」,但其後改稱當時只是好奇,且當日只是「第一次」點擊有關網址。裁判官指,根據被告在案發前10日的電腦記錄,他曾上網搜尋過有關匿名者資訊,包括搜尋「how to carry out a DDoS attack」等字句,批評其證供不可信。

辯方求情時指,希望法庭給予尚屬年輕的被告一次機會,考慮判以非監禁刑罰。由於被告在7月初須到荷蘭交流,裁判官遂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7月下旬,等待參閱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始判刑。

案件聆訊時曾傳召多名證人作供,包括前年12月19日上門拘捕被告的警署警長及偵緝警員。警署警長否認利誘、毆打及恐嚇過被告,亦無見到同袍有相關舉動。偵緝警員則指在上門拉人時,有帶備「匿名者亞洲」網站及facebook專頁截圖。

上海商業銀行一名系統資訊安全主任供稱,當日公司網站在一小時內出現數十萬個進入要求,情況毫不尋常,懷疑網站受到攻擊,經內部討論後決定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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