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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眾餵母乳 多憂社會難接受

2016-06-30
■左起:鄧咏駿、龐愛蘭 陳敏婷 攝■左起:鄧咏駿、龐愛蘭 陳敏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敏婷)本港市民就公眾地方餵哺母乳的接受程度不一,新論壇及龐愛蘭議員辦事處早前訪問近千名市民,高達80%受訪者稱個人接受公眾地方餵哺母乳,惟認為社會同樣接受的則大跌至不足30%。沙田區議員龐愛蘭表示,港府沒有立法監管育嬰室的規管措施和政策,認為政府必須帶頭立法保護餵哺母乳婦女,並針對餵哺母乳加強公眾教育。

個人多接受 逾七成挺立法

新論壇及龐愛蘭議員辦事處於5月下旬至6月初,以音頻電話隨機訪問了 968 名市民,有 81.3%受訪者個人接受公眾地方餵哺母乳,只有9.4%表示不接受;惟問及受訪者所認為的社會觀感時,僅28.4%受訪者認為本港社會目前接受公眾地方餵哺母乳,有46.9%表示「一半半」,24.7%認為不獲接受。

調查又發現,80.5%受訪者認為公眾的育嬰間及哺乳間不足夠,認為足夠的低至 4.6%。由於欠缺哺乳間,又要避免在公眾地方餵哺而感到尷尬,有母親被迫要在洗手間餵哺母乳;71.2%受訪者認為在廁所餵哺母乳等同成人在廁所進食一樣不合衛生。73.7%受訪者同意本港應該仿效其他地區,立法令婦女在公共場所餵哺母乳免受歧視。

新論壇觀塘區議員鄧咏駿則認為,調查發現個人與估計社會觀感存在明顯差異,或基於之前有個別媽媽在公眾地方餵哺母乳遭到不當對待的新聞所影響,基本問題是個別市民可能出於傳統保守觀念,政府必須就此加強公眾教育,解釋婦女有在公眾地方餵哺母乳的權利。

一直跟進哺乳間議題的龐愛蘭指出,外國以至台灣都有法例保障公共場所哺乳權,惟港府卻沒有相關法例,亦沒有立法監管育嬰室的規管措施和政策,只有不具約束力的指引,未能鼓勵商業樓宇跟從。她認為港府必須訂定有關法例保障母親,在公共場所設立更多哺乳設施,同時加強向市民宣傳餵哺母乳的正面意識,讓市民對餵哺母乳有正確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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