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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欠計錯數 工聯促找數

2016-07-13
■郭偉強等昨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要求正視破欠基金計錯數問題。 陳文華  攝■郭偉強等昨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要求正視破欠基金計錯數問題。 陳文華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文華)特區終審法院早前對葵青貨櫃碼頭司機翁志強申請破欠基金一案作出裁決,表明政府歷來對破欠基金的計算方法有誤。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昨日聯同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一班成員到政府總部門外請願,要求當局盡快回應5月17日法院的裁定,向公眾作出明確指示,並及時為受影響工人補回差額。他們認為破欠基金現有40億元儲備,足以解決過去十多年計錯數的問題。

郭偉強等在政府總部門前高呼「破欠基金、幾時回水?」、「補回差額,保障打工仔權益」、「公司倒閉慘慘慘、破欠基金大縮水」等口號,及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期望當局正視問題。

郭偉強指,工聯會一直反對對沖機制,但破欠基金不僅跟隨對沖機制,更使用不公平及不公義的計算方法,令受公司倒閉影響的工人雪上加霜,不僅無法拿到應得補償,更令其個人薪資大打折扣。有市民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當局用其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遣散費的計算次序有誤,終獲特區終院於5月17日裁定上訴得直,但相關部門仍未有回應。

郭偉強:基金40億儲備夠「回水」

他表示,保守估計若每年有3,000名受影響工人,其中每名有20年年資的工人被錯誤計算方法產生的差額約一萬元,則每年涉及3,000萬元,強積金推行至今16年涉及不足6億元,而破欠基金現有40億元儲備,足以解決過去十多年計錯數的問題,希望政府加快做出回應及處理,補回差額。

破欠基金目前設上限,僱員有權得到遣散費的首5萬元另加餘額的一半,而強積金僱主供款可與遣散費對沖,但無列明如何用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及相關計算的先後次序,兩種計算方法的差額可達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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