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已故填詞人黃霑生前的主診醫生、心胸肺外科專科醫生嚴秉泉(見圖),被指3年前替一名「爆肺」男病人進行治療時存在疏忽,導致該名病人死亡。
死者的遺產管理人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嚴醫生及進行治療的浸會醫院,要求民事賠償。
原告為死者Ho Kam Chuen Ricky的遺產管理人Sin Ming Chu Christella。入稟狀指,死者於2013年7月16日至22日期間,先後於中環畢打街中建大廈的微創外科中心及浸會醫院接受治療,惟兩名被告嚴秉泉和浸會醫院在治療死者期間涉嫌疏忽,導致病人死亡。
另外,兩被告涉未獲得死者同意下替其進行治療。原告決定循法律途徑,就事件提出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