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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歪曲選管會 暴露出心口不一

2016-07-21

季霆剛 浙江省政協港澳台僑委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民協及公共專業聯盟等12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昨日就確認書相關問題與選管會主席馮驊會面。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在會後引述馮驊時表示,確認書只是為行政方便的措施,以便選舉主任決定是否信納參選人將擁護相關《基本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不簽署確認書亦不代表參選人的提名必然無效。不過,馮驊在會後發表聲明表示,根據《立法會條例》第四十二A條和《選舉管理委員會規例》第十六條,提名是否有效,須由選舉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作出決定。

本身已經在立法會中表明立此存照反對「港獨」的反對派議員想繼續炒熱選前議題為自己造勢,意圖張冠李戴,將自己的意思展示成為官方發言,混淆視聽,想為自己不簽署確認書找論點支持,其實選管會依法行政,反對派故意阻撓,明眼人都知道損失的是反對派。選舉主任有權就有問題的聲明徵求律政司意見,反對派堅持不簽署即有機會令選舉提名失效,再者提出司法覆核亦不及提名期完結前,則選舉計劃全盤吃白果。

反對派議員在日前的會面中玩弄言語偽術,將簽與不簽說成小事,但實際上沒有一份完全填妥的提名表,選舉主任便可以採取行動,反對派胡亂引述只希望為自己不簽署確認書擺出理由,但在法律上依然是吃虧。

參選人不簽署確認書只有兩個原因,一就是不認同《基本法》條文,二就是漠視依法行政的原則,兩者都令選民認為他們達不到參選立法會的最低要求。反對派只說口中承認《基本法》,卻是墜入了後者,顯示了一種心口不一的狀態。大部分參加會見的反對派都是現任立法會議員,莫非他們已經忘了四年前所作出的誓詞?既要擁護《基本法》,忠於特區,卻對於某幾條條文甚為介懷,簡單來說就是對「港獨派」的同情。不過與馮驊法官會面所作出的詭辯純粹是自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編造大話,歪曲事實,「本土派」亦不領情,反對派現在只是困於兩面不是人的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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