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財經 > 正文

「港人港地」置業者注意事項

2016-08-26

■只限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認購,聯名買家中至少有一位持有上述身份,且為近親關係。

■單位30年內不可轉讓予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買家亦不能用公司名義購買。

■單位放租、轉售及承造按揭前,全需向地政總署申請同意書。

■單位出租時,租客身份無限制,但租期不可超過5年,業主亦不可預先收取超過12個月的租金。

製表:記者 梁悅琴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