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地監局最新就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秩序發出新執業通告,下周四生效。地監局提醒地產代理公司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調派前往一手銷售處的員工遵守有關新指引,尤其是非持牌員工不應從事地產代理工作。這些非持牌員工同時應戴上一個能清晰顯示其姓名、照片、僱主名稱及印有顯著「非持牌員工」字眼的名牌。
此外,代理公司也須委任最少一名持有牌照或最少持有兩年營業員牌照的員工作為「導師」,以監督及監察非持牌員工在銷售點的操守及表現。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表示,如持牌人未有遵守通告內的指引,有機會被監管局紀律處分。此外,無有效牌照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聘用無牌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屬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