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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被廉署起訴 月底預審

2016-09-03

社民連長毛梁國雄被揭發在2013年10月及2014年6月分別收取黎智英50萬元,但他只承認收取2013年的那一筆,聲言該筆捐款是自己代社民連收取,更要由金主事後簽發證明書「補鑊」。對長毛投訴雖在利監會進入調查階段,但在同道包庇下被裁定不成立。不過,他在今年6月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情更牽起了小高潮:原來他在2012年還收取了黎的25萬元。

利監會調查報告顯示,梁國雄作供時稱,黎智英的本票抬頭為「梁國雄」而非「社民連」,是因為黎透過他向社民連捐款,而他是社民連主席,且黎與他較為熟悉。而黎智英作供時聲言,他的所有捐款都是給予政黨而非個人,並把捐款決定交予心腹Mark Simon執行,而他沒有需要知道 Mark Simon執行的細節。

「代收」一說 兩方「補鑊」

報告又披露,黎智英在2014年7月31日、即密件流出後一周發出證明書,稱自己大約於2013年11月向社民連捐出50萬元,並委託梁國雄代社民連收取。去年8月11日,社民連行政委員會決定發出證明書,稱社民連透過梁國雄收取黎智英50萬元捐款,並將發出日期追溯至去年8月6日,原因不明。

不過,長毛去年8月曾被召到廉署受查,而他當時除了涉嫌收受黎智英百萬元未有申報外,也於政改期間杜撰「1億買票」謠言,更被本報揭發極速償還250萬元的司法覆核訟費,可謂「唔知衰邊瓣」。

最後,廉署於今年6月落案起訴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指他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元的款項,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案件已定於本月底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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