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膛山人
民主起碼有三個層次。
第一層是為人民服務(For the people)。
第二層是與人民一同分工合作(With the people)。
第三層是由人民作主(By the people)。
據說,democracy民主政策是由從前歐洲一個國家的首領,因為看見人民生活痛苦,對他的宗教領袖說:「你可以為他們做一些事去減輕他們的痛苦嗎?」demo是人民的意思,cracy是政策的意思。「民主」或民主政策便是這樣開始的。所以,毛主席那一句:「為人民服務!」便是民主的初階。
第二層次是與人民分工合作去發展人民的福利。我們可以用香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推行的區事諮詢委員會開始。由民政事務主任擔任主席,委任若干市民為委員,並加入一些與民生有關的部門官員代表為委任委員,開始關懷及開展市民福利事務的工作。
然後,在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五年,成立了區議會,依然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主席,並委任了一些市民和與民生有關的政府官員出任「委任議員」,同時又增加了一部分「民選議員」。
當時,香港政府已具有委任和民選的立法局,主席由港督出任。同時,也有一個市政局,兼有委任和民選的議員,主席由議員們互選出任。
由於市政局是以城市為主,後來便出現了一個區域市政局,組織大體上和市政局相同。兩個市政局也是由政府設立。與該兩局有關的事務的政府辦事處協助該兩局推行市政工作。
長話短說,這些區議會和市政局是當時的香港政府精心策劃而面世的。由一九八五年開始,區議會又跨進了一大步!那就是不再由民政官出任主席,政府部門的官員也不再是委任議員,而只是按需要出席區議會答覆議員詢問。主席由議員互選,本來一共有十九個區議會,後來油尖及旺角合併為一個會,所以目前全港只有十八個區議會。
區議會的目的有很多,但當時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呢?本山人曾向很多議員查詢,但大部分市民和議員都忽略了那最重要的「官方」目的。或許各位也記得,當時有一句:「還政於民!」而區議會就是足以代表全港市民的組織了!
本山人獲悉,當時很多區議會主席也蒙當時政府摸底:能否由十八區區議會主席共簽一封信給北京,表示可以將香港管治權交回給香港市民而不是歸還中國。幸好各主席也不願簽署這封信而暫告一段落。篇幅所限,第三層次由人民作主才是最高層次的民主,下期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