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激進派組織「熱血公民」今年5月在觀塘一個球場舉行集會,網台《香梘電台》派出7人到場採訪,雙方發生爭執。其間,「熱血」成員李政熙踢傷對方一名女記者右腳,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獲裁判官輕判罰款2,000元。
30歲被告李政熙昨承認於5月7日,在觀塘康寧道遊樂場襲擊37歲報稱網台記者甄穎施。辯方求情稱,女事主「挑釁在先」,被告「一時條氣唔順」而犯案,已感後悔,又稱遇襲事主只是隸屬不為人熟悉的網台,並非傳統主流傳媒,被告罪責應較輕。另外,被告腳部已因工受傷逾年,若被判罰社會服務令,或會因勞動而影響康復。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從片段可見雙方均有動作,女事主與被告互有拉扯,「兩個都有製造混亂」,更一度問被告當時是否「頂佢唔順先至掃一腳」,而李當時踢腳亦不算太大力,相信被告犯案只因一時意氣,但他用此方法解決始終不對,勸他不要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