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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盡快釋法 彰法治護主權

2016-11-06

蔡毅 太平紳士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為遏止「港獨」、盡快平息宣誓風波造成的亂局,人大釋法如箭在弦,是處理宣誓風波的最有效途徑。香港主流民意普遍期盼、支持人大盡快釋法。

基本法第158條明文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因此「釋法」本身就是香港法治的固有組成部分。回歸以來人大數次釋法,不僅沒有影響香港的法治,反而是釐清了香港司法實踐中的不明朗因素,有效維護了香港法治。反對派把人大釋法和香港法治對立起來,蓄意誤導輿論、愚弄市民,才是對香港法治的真正破壞。

這次人大主動提出釋法,是專門針對立法會出現「港獨」言行的現實,人大主動釋法是必須的,只有這樣才能維護香港法治,維護國家主權。根據基本法第158條,無疑釋法權在人大,但人大對這個「權」不到萬不得已,決不會輕易使用。回歸以來的事實充分證明這一點。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補選特首的任期長短、政改機制的啟動權,以至剛果案等問題,人大不釋法就無法解決。

人大釋法是「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香港法院作為地區性法院,其司法權力是由中央授權,是建立在基本法基礎上。香港法院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是由人大授予的。因此,如果將人大釋法排除在香港的司法體系之外,或者將人大釋法與香港的司法活動對立起來,等同閹割香港的法律制度,破壞香港法律制度的完整性。

目前,由於「港獨」分子猖獗,立法會內亂象叢生,「一國兩制」底線受到威脅。面對巨大爭議和混亂局面,人大盡早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釋權,讓法庭有更明確的法律依據,依法作出裁決,平息紛爭,制止混亂,正本清源,把「港獨」分子排除出議會。人大釋法,合憲合法,通過人大權威性的解釋,以基本法為核心的香港法治將更加完善穩固,香港的司法體系將更好地發揮應有作用。香港絕對不能容忍「港獨」橫行,盡早對「港獨」劃清紅線,制止無謂政治爭拗,對香港的穩定繁榮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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