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鋈麟 全港各區工商聯會長、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副院長、北京市政協委員
游蕙禎、梁頌恆在立法會宣誓時侮辱國家、宣揚「港獨」的言行,令全港市民乃至全球華人十分憤怒,亦令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局深感憂慮。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1月4日提出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下稱「解釋」),並在 11月7日全票通過是次釋法內容。筆者認為,今次人大主動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十分及時、必要,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全面、準確落實。理由主要有三點:
首先,解釋對宣誓人和監誓人均提出具體要求,為香港公職人員準確落實基本法提供準繩。例如,解釋中明確要求宣誓人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的法定誓言;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資格。與此同時,解釋亦明確賦予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
第二,今次釋法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基本法第一條就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游、梁二人在立法會宣誓時打出的「港獨」橫幅,以及散播的「港獨」言論,嚴重違反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嚴重威脅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對香港社會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釋法體現了中央的責任和擔當,有利於國家和香港社會的長期繁榮安定。
第三,釋法亦是對香港市民以及全體中華兒女的鄭重交代。內地和香港都曾經遭受日本帝國主義者的侵略。日軍佔領期間,無惡不作,喪盡天良;對於日寇侮辱中國人的「支那」一詞,兩地同胞更是深惡痛絕。然而,游、梁二人在立法會宣誓時,卻使用「支那」形容國家,不僅未能依法履行職責,還觸犯了全球華人的底線。對此,人大在今次釋法中明確指出:「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這是對「港獨」分子的嚴正警告和有力震懾,必將得到全體香港市民以及全球華人的支持和擁護。
公道自在人心。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因應香港局勢,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進行解釋,反映了全體同胞的共同意志,亦體現中央認真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對香港社會、對廣大香港市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未來香港在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進程中還將面臨不少挑戰,筆者希望同廣大市民攜手並進,繼續秉持「不忘初心,保持耐心、堅定信心」的精神,共同為香港更加美好的未來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