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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局出文 規範黨和國家領導人待遇

2016-12-01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昨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規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對黨和國家領導人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工作人員配備、休假休息等待遇進一步作出規定,明確提出黨和國家領導人退下來要及時騰退辦公用房。

會議指出,打鐵還需自身硬,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做起,要求別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制定和執行八項規定開始,從自身做起,形成了以上率下的良好政治氛圍。

會議認為,黨和國家領導人退下來要及時騰退辦公用房;不能超標準配備車輛、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輕車簡從,最大限度減少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按規定配備工作人員並加強教育管理,嚴格約束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壓縮赴外地休假休息時間,實行嚴格報批制度等。這些規定堅持從嚴要求,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適當從低」的原則,統一規範,強化約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中央八項規定的拓展和深化,對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對全黨具有重要示範和帶動作用。有關規定從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並分批實施。

會議強調,要做好統一思想認識工作,抓好貫徹執行。各有關方面要細化落實方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有關人員要自覺遵守。要加強督促檢查,不打折扣、搞變通,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規範內容(部分)

1、黨和國家領導人退下來要及時騰退辦公用房;

2、不能超標準配備車輛、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

3、按規定配備工作人員並加強教育管理,嚴格約束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4、壓縮赴外地休假休息時間,實行嚴格報批制度。

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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