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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安生靠扭曲事實「發揮餘熱」

2016-12-10

龔信之

「香港2020」召集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又不甘寂寞,發表聲明譴責政府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4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無效,要求取消他們的立法會議員資格。聲明更指,行政長官梁振英及當局公然地試圖推翻立法會選舉結果,否決十多萬選民的意願,屬政治迫害,將嚴重削弱立法會的自主及當選議員的權利云云。看來,陳方安生這個政壇過氣「舊電池」,為了保持自己的存在感,可憐得只能充當反對派喉舌打手,利用扭曲事實,顛倒是非來「發揮餘熱」,以此在外國主子面前顯示自己的價值。然而,陳方安生已經過氣,聲望所餘無幾,甚至連反對派政客都對她不屑一顧。「及其老也,戒之在得」,陳方安生又何必繼續出來丟人現眼呢?

陳方安生要譴責政府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這不但是干預政府,更是藐視法庭的行為。高等法院已經明確特區政府有權提請司法覆核,而4名反對派人士在宣誓上的種種不當言行,已經構成沒有依法宣誓的行為。特區政府依法提出司法覆核,由法庭就4人的行為作出判決,有何可質疑之理?陳方安生說要譴責特區政府提請司法覆核,難道是說政府目睹有人挑戰基本法、挑戰香港法例,特區政府都不能處理?陳方安生的說法完全是目無法紀,更罔顧法院的判決。連高院都認同特區政府有權有責提出司法覆核,但陳方安生竟然看不過眼,要越俎代庖,其實最應該譴責的正正是陳方安生。

更諷刺的是,一向被戲稱「忽然民主」的陳方安生,竟然還大談所謂民意,指司法覆核議員等如是「否決十多萬選民的意願,屬政治迫害」,其邏輯之混亂令人驚訝。按陳方安生奇特的邏輯,即是說只要成為議員,則犯法犯罪都不必承擔罪責,他們只要有所謂民意在手就可以為所欲為?這是什麼樣的法治觀念?

恰恰相反的是,法治講的是一視同仁,「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議員身份不是「免死金牌」。在不同國家的議會,都不時出現議員因犯法被檢控以及失去議席。現在4人涉及觸犯香港法例,任何人都有權提出訴訟,只要他們犯法,就要承擔刑責,不但要失去議席,更要承擔所有後果,這就是香港的法治精神。陳方安生過去也做過政務司司長,但其言論竟然與《蘋果日報》、「青年新政」等如出一轍,政治凌駕法律和理智,陳方安生難道就沒有半點羞恥之心?

其實,陳方安生早已過氣,政治價值所餘無幾,反對派政客、「港獨派」、「自決派」根本當她透明,唯獨是培養她多年的西方勢力,仍然希望她能夠「發揮餘熱」,所以早前「末代總督」彭定康來港教訓「港獨派」、指示反對派新策略時,就是由陳方安生的「香港2020」一手負責,她更在機場親迎「肥彭」,鞍前馬後猶如昔日。可惜香港早已不是英治時期的香港,陳方安生為了向西方主子「盡忠」,將自己最後的聲譽都押上,不但影響不了大局,更成為社會的笑話。政客也要講退場的姿態,正如日本戲劇的「花道」,講究退場要優雅,陳方安生如此退場,留下的不過是唾罵和嘲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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