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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白山違社服屢遲到缺席 判囚3周

2016-12-16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違法「佔中」秘書處義工陳玉峰胞弟陳白山(24歲),前年6月趁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在門外以竹枝撬玻璃門及拉扯鐵馬,企圖闖入大樓,經審訊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處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陳被指履行服務令期間屢次遲到、缺席,以及連續兩個月跟感化官失去聯絡,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以違反社服令罪名,被改判即時入獄3星期。

裁判官溫紹明指,感化官於今年9月至10月連續兩個月無法聯絡陳白山,陳總體表現差,服務令餘下時間亦相當緊迫,難以完成工作。

同時,陳在履行社會服務令時多次缺席、遲到,更試過遲大到數句鐘,感化官已無法繼續讓陳履行社服令。

失聯絡兩個月 玩失蹤挨批

溫官指,被告在本案角色只是踢玻璃門,沒實際傷害到人,而服務令已完成三分之二,酌情判陳入獄3星期。陳白山早前已就非法集結定罪提出上訴,惟昨日被改判入獄,卻未有就新判刑提出保釋申請以等候上訴。

襲警藏毒拒查 案底纍纍

陳白山曾涉及多宗刑事案。2012年6月,特區政府部門網站遭黑客攻擊,警方於同年8月3日到陳白山家中調查時遇襲。陳事後被控抗拒警務人員及襲警合共3罪,2013年7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18周,獲准保釋候上訴。2014年1月上訴被駁回,須入獄服刑。同年8月9日,陳再因兩度在港鐵使用特惠車票而被判罰款。

2013年11月6日,陳因拒絕向警員展示其身份證拔足逃跑,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成,判囚6周。2014年8月17日,陳被警員截查時,在他身上搜獲大麻精,陳承認藏毒罪,被判罰款。

陳白山亦曾試過「反咬」政府。2014年9月29日非法「佔領」開始次日,陳被指在金鐘非法「佔領」區揮拳打中警長胸口,被控襲警,2015年中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當日裁決時指陳有「合理可能性」被警員襲擊,及其傷勢「仲傷過警察」。

陳事後就相關事件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警長及警務處處長,指稱遭警方毆打及非法禁錮,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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