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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萬僅用3個月 租候任辦「大花筒」

2017-01-2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租用花園道冠君大廈全層1,100平方米樓面,作為候任特首辦公室,連同辦公室人員開支接近4,000萬元。多名議員批評這是不能想像的巨額費用,質疑特區政府「洗腳唔抹腳」。

副行政署長鄭錦榮回應指,由於政府物業未有適合地方設置候任特首辦,因此需租用私人物業,又稱若需動用特區政府地方,屆時成本將會更貴。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設立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計劃,特區政府將租用中環花園道冠君大廈9樓全層的寫字樓作候任特首辦的辦公地方,面積約1,100平方米,有關開支預算合共約4,000萬元。

有議員在會上追問時,特區政府代表才透露,已透過政府產業署代表於本月中旬簽署租用辦公室。

劉國勳批「洗腳唔抹腳」

民建聯議員劉國勳表明反對,批評其中四分之三預算用於租用私人物業及裝修,是「洗腳唔抹腳」,又質疑特區政府何以不選擇其他空置地方,更認為特區政府需要帶頭節省,「花數千萬裝修後又要拆除有關裝修。」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則稱,現時計劃「米已成飯(炊)」,即使有任何反對都不能作改變,更不可能「撻訂」,直言即使用舊校舍作「皇宮」,都只需花費約1,000萬港元,甚至也不需要拆除,質疑特區政府為何需動用約4,000萬元。

「香港本土」議員毛孟靜則對特區政府簽署合約後才知會立法會表示不滿,稱3個多月用近4,000萬元不能想像,又要求披露誰人拍板決定租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回應表示,下任行政長官將於3月底選出,特區政府需適時成立候任特首辦。鄭錦榮則稱,由於政府物業未有適合地方設置候任特首辦,因此需租用私人物業,安排是由產業署處理。

他又解釋,若需動用特區政府地方,有機會把其他政策局的辦公室搬到外面,屆時成本將會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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