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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司法公正應一視同仁 「佔中」禍首豈可逍遙法外

2017-02-17

黎子珍

在「佔中」期間7名警員因為涉嫌毆打以不明液體襲擊執勤警員的曾健超,日前被判罪成還柙,這是不幸事件。警隊盡忠職守,肩負重任,個別事件應不影響市民愛戴,相信也不會因此而影響士氣。香港司法制度公正,一視同仁,對違法者都要公平公正處理。「佔中」罪魁禍首戴耀廷等人至今逍遙法外,律政司、法庭同樣應嚴正依法辦事,彰顯法治的人人平等,維護香港法治制度的公信力。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向警務人員發電郵,就有關裁決表示,相信同事和他一樣感到非常難過,明白同事們的憂慮及失落感受。然而香港是法治之地、司法制度亦有上訴機制。

警方執法應受社會尊重和支持

盧偉聰說,明白在過去幾年,警隊要在紛亂環境下肩負維護法紀的責任,同事飽受壓力。在此困難時刻,希望同事同心協力、謹守崗位,使香港警隊繼續成為一支優秀及團結的隊伍。

7警當天是肩負守護公共秩序的工作,是示威者曾健超刻意挑釁在先,站在天橋上向橋下10多名警員淋潑尿味液體並拒捕,眼見同僚受辱,7警在拘捕過程被指毆打曾健超。輿論普遍認為7警對曾健超有辱人格的挑釁產生反應是人之常情,他們以一定的武力制止曾健超的惡行是應該可以理解的,他們使用武力或有不當,但絕非惡意或無緣無故的襲擊。

「七警案」是不幸事件,但絕大部分警員都能夠克制和文明執法,警方執法行動應該受社會尊重和支持,維持警隊士氣,否則治安日壞,最終受害的是普羅市民。香港需要一支高士氣的警隊維持社會的安定,這也是法治能否得到伸張的基礎。若為了小部分激進人士的權益,打擊警隊士氣,只會損害法治。

裁決為何引起很大爭議

曾健超在眾目睽睽之下公開襲警辱警,本來就應被制止和嚴懲,但只換來入獄5周,負責拘捕他的7名警員不過懷疑使用了稍有爭議的武力,便招致前程盡毀,7個美好的家庭無辜受累。許多市民慨嘆,警方在「佔中」期間為維持社會秩序流血又流汗,難道還要讓他們繼續流淚嗎?難怪有輿論批評,今次判決彰顯的其實不是司法公正,而是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舉起手來!」──是美國警察的口頭禪,示威者必須立刻把雙手放在頭上一動不動,否則可能遭遇武力執法,還有可能被警察當成重大罪犯開槍擊斃。在美國,被執法者必須無條件配合警察,這已經成為婦孺皆知的常識。美國警察如果面對曾健超那樣刻意挑釁侮辱警方並拒捕的情況,可能會毫不猶豫開槍射殺。相比起來,負責拘捕曾健超的7名警員不過懷疑使用了稍有爭議的武力,就已被判罪成還柙,難怪引起很大爭議。

司法公正對違法者須公平公正處理

「佔中」落幕兩年多,聲稱會負起「佔中」刑責的一眾「佔中」發起人和主事人卻仍然「逍遙法外」。《港人講地》昨日發起的「『佔中』邊個要『立即找數』?」投票中,不少留言便指向「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由違法「佔中」到「雷動計劃」,再到近日腰斬的「特首民間公投」,戴耀廷一次又一次視法治如無物,跟其法律學者身份可謂相悖。香港有這樣一個知法犯法者長期凌駕於法律之上,是一個法治社會極不正常的現象。向戴耀廷追究責任,實在是大部分市民的願望與要求。

戴耀廷是香港近年法治不彰、亂象叢生的台前急先鋒,他煽動違法亂港的惡行一樁又一樁,但至今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導致他不斷為反對派亂港出謀獻計,唯恐天下不亂。7警在拘捕過程懷疑行為失當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佔中」始作俑者更應該受到懲罰。但荒謬的是,不僅戴耀廷至今仍逍遙法外,40多名「佔中」搞手至今無一人被起訴。

「佔中」搞手至今逍遙法外變相縱容惡行

「佔中」打開了所謂違法達義的潘朵拉盒子,釋放了無法無天的暴力出來,香港的法治根基受到嚴重動搖。但主要搞事者至今逍遙法外,變相縱容、姑息有關惡行。在法律如同虛設、罪與罰嚴重失衡、犯事毋須付出成本的情況下,暴徒有恃無恐,膽子愈來愈大。

如果對戴耀廷和「佔中」主要搞事者有法不依,雙重標準,對法治的損害影響深遠。律政司、法庭同樣應嚴正依法辦事,堅決將戴耀廷和「佔中」主要搞事者繩之以法,彰顯法治的人人平等、讓人相信香港法治制度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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