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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俠盜名畫 囚8年罰8億

2017-02-22

一名外號「蜘蛛俠」的藝術大盜,2010年在巴黎現代藝術博物館偷走5幅名畫,包括畢加索及馬蒂斯的作品,總值約1億歐元(約8.21億港元),雖然他在翌年落網,但名畫至今仍然下落不明。「蜘蛛俠」前日被裁定罪成,判監8年,並需與兩名共犯向巴黎市政府賠償1.04億歐元(約8.54億港元)。

大盜真名托米奇,身高1.9米,擅長飛簷走壁,多次闖入巴黎富戶及博物館,偷走昂貴的寶石及藝術品,因此獲得「蜘蛛俠」稱號。事發當晚,博物館只有3名保安當值,由於警報系統故障,托米奇在博物館通行無阻。保安聲稱,由於警報系統太敏感,動不動就響起警號,他們早於出事前兩個月已將它關掉,並通知上級。

遭露宿者指證

作案過程中,托米奇僅打破了一塊玻璃及一個鎖。托米奇的目標本來只是萊熱的《靜物與燭台》,但他進入博物館後,發現警報未有響起,於是乘機多偷了4幅名畫。一名露宿者在托米奇作案前夕,發現他在博物館外徘徊,警方後來再根據匿名人士提供的線報,追蹤托米奇的電話,成功拘捕他。托米奇作供時稱,他相當喜歡這5幅畫作,所以一併偷走。

涉案被捕的還包括古董商科爾韋及鐘錶商伯恩。科爾韋指使托米奇偷走《靜物與燭台》,事成後給予對方4萬歐元(約32.8萬港元)報酬。伯恩則負責藏起被盜的名畫,他供稱自己擔心被警方逮捕,早已把贓物通通丟掉。■《每日電訊報》/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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