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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挺七警 市民批重判

2017-02-27
■有市民主動簽名支持七警。 文森  攝■有市民主動簽名支持七警。 文森 攝

憂日後警執法更難 稱受挑釁衝動犯錯值得同情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7名警員在違法「佔中」期間涉毆打襲警示威者曾健超罪成,被判囚兩年,3名警察已上訴,有警隊成員、議員、市民及法律界人士認為判刑過重。昨日有團體於全港各區發起支持七警簽名活動,有市民強調警察亦有尊嚴,不應被無理辱罵、挑釁,警察在情緒中做出違法舉動應受懲罰,但判刑太重對執法者不公平。梁先生批評涉襲警的曾健超只被判監禁5星期並獲保釋,但七警卻被判重刑,直言「天理何在」。

梁先生稱,如果不是曾健超淋液體侮辱警察,七警不會一時衝動下打對方,認為「事出必有因」。這次的判刑令警員日後執法更加困難,因此特意簽名支持七警。他又批評有關方面至今仍未檢控違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發起人卻無事,是天理不容。」

要求辱警罪盡快立法

梁先生支持設立辱警罪。他稱,近年不少市民不斷侮辱及指罵警員,其家人亦受牽連,令警員難以工作,促請政府盡快立法保障警員。

不滿「佔中」者逍遙法外

賴先生認為,七警打人雖有錯,但他們在執勤中犯錯,應受內部處分,現時判監兩年令他們「咩都無晒」,而違法「佔中」者卻一直逍遙法外,並不公道。他又支持訂立「辱警罪」,因近年社會多衝突,警員成為磨心,「上頭要佢做,唔做又唔得」,結果警員往往在執勤時受侮辱,增加其工作壓力,相信訂立「辱警罪」能避免有關情況。

蔡小姐表示,雖然七警打人有錯,但違法「佔中」時警員承受壓力,因長時間工作而非常疲倦,加上受到曾健超的挑釁,才致一時衝動下犯錯,值得同情。她又指,挑釁七警的曾健超也只是判監數星期,但七警卻被判監兩年,兩者相差太遠,故支持他們上訴,冀能成功減刑。她續指,警員一向都要聽從上司指令,這次判決令警方日後執法更有難度,再不敢強硬執法,又期望設「辱警罪」,讓警員不必在巨大壓力下工作。

斥曾健超潑液辱警隊

張先生說,七警打人確實不對,但因當時七警受挑釁才致失誤,因此情有可原。他又說,曾健超向警員淋液體已侮辱了整個警隊,若事情在外國發生,警察會更強硬地制服他,希望上訴時法庭能考慮更全面的因素讓七警減刑。

洪婆婆表示,警方一直為市民及社會服務,「冇功都有勞」,即使一時犯錯也應該要體諒。她又不滿作為挑釁者的曾健超只判監數星期,但七警卻判監兩年,並不公平。她又指,七警在事件發生後已經受到很大教訓,又失去工作,「咩都冇晒,家庭又失去收入來源」,故自己亦有捐錢支援七警家屬。

陳先生認為,法官判刑應參考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強調警察亦有尊嚴,在不斷被辱罵、挑釁,甚至被掟磚潑尿的情況下,警員做出情緒性舉動情有可原,不應施以重刑,對執法者不公平。他指出,暴動者經過訓練,有部署、有計劃,用香港人不能接受的方式衝擊警察,令警察被迫以更強硬方式執法。

朱先生認為,警察在受壓的狀態下犯錯打人,不應施以重刑,強調判決對警員太過無情,擔心令警員失去信心及服務熱情,又擔心判決會引導社會做出更多衝擊警察的行為。

袁先生認為,警察打人有問題,但兩年刑期不准保釋量刑太重,認為社會對暴徒太縱容,對執法者太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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