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粵海證券(現稱「國金證券」)因在處理第三方付款時未有遵守打擊洗錢指引,遭證監會譴責並罰款300萬元。證監昨公告,調查發現,在2011年2月至2013年3月期間,粵海證券在處理客戶賬戶向第三方付款方面的內部監控存在缺失及不足。粵海證券未能顯示在處理第三方付款前已進行適當的查詢。此外,粵海證券沒有妥善地以書面方式記錄其聲稱在上述期間作出的查詢及有關批准付款的理據。
處理轉賬監控存在缺失
具體而言,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在大約700項由客戶賬戶付款至第三方的轉賬中,只有約570份相關的申請表被尋獲;在該等附有申請表的570項付款中,有三分一沒有或無法核證客戶與第三方的關係及/或付款目的;只有約67項有適當的文件支持;申請表只就客戶賬戶與第三方的關係及進行付款目的提供小量資料,但員工及管理層仍繼續批准該等付款;及該等第三方付款涉及過億元,而其中一宗更超過3,900萬元。
粵海證券自2015年3月起已由Sinolink Securities擁有,而上述缺失歸因於前任高級管理層,而相關管理層在發生失當行為後已被撤換。
粵海證券及國金證券均沒有就打擊洗錢缺失而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的記錄;及國金證券在接受紀律處分行動中表現合作,且並無就監管方面的關注事項提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