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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創板全配售 防股權太集中

2017-03-20
■林鴻恩指,本港搞新板要成功,新板要有足夠的交投。莫雪芝  攝■林鴻恩指,本港搞新板要成功,新板要有足夠的交投。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楚倩)早前證監會多次叫停並延遲部分創業板新股上市,近日證監會終於發公告指明原因。立信德豪董事林鴻恩認為,證監會表明已留意到有部分創業板公司,正利用現行的上市條例漏洞上市。文件帶出不少訊息,並指明問題新股的特徵,要求股份的承配人要「了解其客戶」,了解那些認購股份的客戶,包括地址、資金來源會否相近等。

嚴打利用漏洞上市

另外,證監會指,發行人有責任確保證券有一個公開市場,更提到承配人的數目,並非公開市場成立與否的唯一因素。他指出,近日有意見認為,將全配售的股東人數,由目前的100人增加至300人,與主板的要求相同,但證監會今次的聲明想表達,該會是希望公司在上市前,要有足夠的路演,資金來源也要清晰。

林鴻恩指,全配售的上市形式容易導致股權過度集中、定價市場封閉等問題,當局可考慮禁止創業板新股以全配售形式上市。雖然此舉會增加上市時間及成本,但可令市場更公開,並讓更多散戶參與一級定價市場。他認為,現時以全配售形式上市的公司已經減少,本港的企業應變能力高,能夠彈性改以公開發售(IPO)形式上市。對於全配售轉IPO所額外增加的成本也不成問題,可避免上市計劃有延誤。

林鴻恩指,證監在短期內暫停全配售起到一定作用,但相信不會成為常態,因為部分中小企未必能夠應付額外的上市費用。若公司計劃以全配售形式上市,費用最低約2,000多萬元;如果以公開發售形式上市,最少會增加200多萬元的上市開支,即額外增加約10%成本。除費用增加外,新股若由全配售,轉為加入公開發售成分,同時亦會增加文件上的工作及時間。

公開發售增透明度

「成立創業板之初,當時有兩大憂慮,一是擔心散戶太容易接觸到創業板的IPO,所以容許創業板全配售,讓一些有實力的專業投資者,才能投資創業板股份;二是擔心上市門檻太高,會窒礙他們上市的意慾。」林鴻恩說,十多年後的今天,由於市場游資太多,連創業板股份也很受歡迎,「證監變了好心做壞事」。在全配售下,散戶認購不到股份,要在二級市場搶購,股價很易被大幅搶高。創業板股份如能加入公開發售,相信有助增加創業板的市場透明度,改善創業板的形象。

林鴻恩建議,香港的創業板可改改名,易名為「第二板」市場,設有升主板及退市機制,讓投資者明白第二板市場的風險就是較高的。他坦言,香港的創業板對比其他主要金融市場的第二板,問題已經算較少及更容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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