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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獨團」恐嚇法官 警方接案調查

2017-03-23
■「香港獨立運動」發帖恐嚇沈小民。 fb截圖■「香港獨立運動」發帖恐嚇沈小民。 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港獨」分子無法無天。3名旺角暴徒罪成各被囚3年,「港獨」組織「香港獨立運動」及「我是香港人連線」,近日分別在其facebook專頁和網站發帖,聲言要「譴責判決及懸賞30萬元通緝沈小民法官」,更上載了沈小民的照片。多個激進組織成員更稱,「即將捕殺此狗官沈小民報仇」。警方西區刑事調查隊正深入追查,稍後將交由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

「香港獨立運動」自稱是「以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統治為目標,追求建立獨立主權國家的社會運動」;「我是香港人連線」成立於2004年11月,是一個主張「香港獨立」、倡議「獨立意識」的網頁,為「香港李登輝之友會」的「關係夥伴」。他們在鼓吹「港獨」的同時,更鼓吹所謂「東土耳其斯坦」、「滿洲」、台灣、西藏、福建等「獨立建國」。

稱懸紅通緝 各路嘍囉盲跟

兩個激進組織近日分別在fb專頁及網頁發帖,稱「23歲港大女生許嘉琪義士、20歲學生麥子晞義士及33歲廚師薛達榮義士,遭港共政權狗官沈小民裁定暴動罪成立,重判入獄三年。對此無良判決,我是香港人連線強烈遣責港共政權,並懸賞三十萬元通緝狗官沈小民繩之於(以)法,以捍衛香港司法獨立(judicial independence)的傳統。」

幾個激進組織的fb專頁,包括所謂「膺懲暴支」、「香港建國神廟」、「香港台灣靖國神社崇敬奉贊會」不單分享了帖子,更在帖中稱:「我地(哋)香港人即將捕殺此狗官沈小民報仇!」

根據法例,有關言論涉及3項刑事罪行,包括涉嫌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刑事恐嚇,最高可判監10年,以及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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