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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林鄭符中央四標準

2017-03-27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林鄭月娥符合中央政府關於行政長官的四項標準。 資料圖片■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林鄭月娥符合中央政府關於行政長官的四項標準。 資料圖片

收到港府呈選舉報告 將依法履行任命程序

香港文匯報訊 林鄭月娥當選後,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發表談話。發言人表示,是次選舉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林鄭月娥符合中央政府關於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及港人擁護的標準。國務院港澳辦已經收到特區政府呈報的選舉報告。下一步,中央政府將依法履行任命程序。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昨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結果發表談話。

發言人表示,3月26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依法選舉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

選舉公開公平公正有序

此次行政長官選舉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和香港特區有關選舉法律進行,選舉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平穩有序。

林鄭月娥符合中央政府關於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及港人擁護的標準。國務院港澳辦已經收到特區政府呈報的選舉報告。下一步,中央政府將依法履行任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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