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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部分轄區積分政策

2017-04-08

福田區: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分以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和入戶情況為基礎,共分為5種類型。

羅湖區: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住房性質劃分學位申請類別的基礎上,按申請兒童(或監護人)的戶籍、居住、社保時間(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狀況計算積分及加分錄取。

南山區:按照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深戶與非深戶籍差別6分,此外,按照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父母就業情況等設立不同積分標準。

寶安區:錄取時「先類別後積分」,根據學生戶籍和監護人住房情況,新生學位類型分為6類,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父母社保或經營時間,每滿一個月積1分。

資料來源:深圳各區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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