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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旺暴掟磚 19歲男落網

2017-04-12
■警方拘捕旺暴疑犯。 鄺福強  攝■警方拘捕旺暴疑犯。 鄺福強 攝

O記看天眼追緝拉人 寓所檢電腦證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旺角暴動發生至今逾一年,但警方的追捕行動仍鍥而不捨。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人員,昨晚在大埔大元h拘捕一名19歲青年,懷疑他旺暴現場向警員掟磚頭。被捕青年給押返寓所搜查,隨後被帶返警署通宵扣留調查,不排除稍後被落案控以相關罪名。

旺角暴亂共造成90名警員及35名市民受傷。警方O記探員早前根據天眼及資料調查,追緝一名出現暴動現場,涉嫌擲磚及搖路牌的男子,最終鎖定涉案青年。探員經深入調查後,查出他居住於大元h泰樂樓一單位,連日來探員在大元h附近一帶監視,至昨晚目標青年在h內出現,探員見機不可失,立時上前將他截停,經警誡後將其拘捕,然後押回住所搜查,並在屋內檢走一批衣物及電腦,連同證物將被捕青年一併帶署調查。

迄今共拘91人 最小14歲

連同昨晚剛被捕的青年,警方迄今共拘捕91名男女涉及旺角暴動,包括80名男子及11名女子,最年輕只有14歲,最年長70歲。其中57人已被提控,罪名包括暴動、縱火、非法集結、襲警、拒捕、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等。

經法院審理完畢的旺角暴亂相關案件共有6宗。首宗旺角暴亂定罪個案被告、「熱血公民」(熱狗)成員陳柏洋(31歲),去年10月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襲警和拒捕兩罪,被判囚9個月,服刑3個半月後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高等法院開庭聽取其上訴理據後,今年3月29日正式駁回上訴,陳柏洋須返回監房服畢餘下刑期。

多名被告被判監正服刑

區域法院隨後相繼審理兩宗涉及暴動罪指控的旺暴案件,首宗個案3名被告香港大學女生許嘉琪(23歲)、學生麥子晞(20歲)及廚師薛達榮(33歲),涉旺暴當晚向警員掟玻璃樽及竹枝而遭起訴,經審訊後3人同被裁定暴動罪成,今年3月17日各被判監3年,即時入獄服刑,其後已提出上訴。

第二宗涉及暴動罪指控的旺暴案件剛於前日審結,大學電腦技術員楊家倫(31歲)因參與暴亂及其間放火燒毀一部的士,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及一項縱火罪成,判監4年9個月,即時入獄。

另一宗旺暴案兩名被告廚師陳卓軒(27歲),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指他去年2月9日在彌敦道拋出垃圾桶至行車線上,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導致社會安寧受破壞;補習老師陳宇基(20歲),則控以兩項襲警罪,即同日在旺角彌敦道襲擊姓蔡警長及一位不知名警務人員,去年12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判監21天和3個月,兩人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旺暴中首宗掟磚定罪個案,案發時在麥當勞快餐店做侍應的17歲青年陳浩文,因向警員掟磚,令警員左膝受傷而被起訴,陳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年1月9日被判18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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