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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晤勞處 促檢視職安健法例

2017-04-28
■工聯職安健協會昨日約見勞工處人員。受訪者供圖■工聯職安健協會昨日約見勞工處人員。受訪者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今日是國際工傷紀念日,本港今年首4個月已累積逾30宗嚴重工業意外,12人失去寶貴生命。工聯會會長林淑儀與工聯職安健協會昨日約見勞工處處長陳嘉信,要求該處改善現時職安健狀況、重新檢視現時職安健法例,並建議提高違反職安健條例的僱主刑罰及重新檢視現時的「高空工作」安全指引。

林淑儀昨日與近十名工聯職安健協會成員,到勞工處總部與陳嘉信會面,他們高舉「職安健法例形同虛設,變相助長僱主罔顧安全」的橫額,並向他遞交請願信。

罰款不判監 阻嚇力弱

工聯職安健協會表示,現時工業意外發生後,總承建商、分包商只要承認責任,可罰款了事,東主不需判監。協會指法庭於過去10年處理逾百宗工業傷亡事故,涉及逾130條人命,被告人在每宗工業意外,平均僅罰款9萬元,最低的案件更只判罰款1萬元。協會促請當局效法英國,僱主或公司董事如因決策導致致命工業意外,可被控誤殺。

協會指出,現時雖有安全管理制度,但施實多年,制度趨向形式化。協會認為,「工作的危險分析」及「控制意外及消除危險」兩大範疇是安全管理系統內重要的元素,能讓工人知道施工程序出現的風險,加以防範,但兩項元素並無強制執行。協會同時促請當局重新檢視「高空工作」安全指引 ,並提供高空工作的安全施工課程,加強工人的自我防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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