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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機密文件 梁涉藐視立會罪提堂

2017-06-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於去年11月在立法會有關橫洲發展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涉強搶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放在桌上的文件夾,馬紹祥其後報警。警方向梁國雄發出傳票,控告他一項「藐視立法會」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梁透過律師否認控罪,案件將於8月7日預審。

控方甫開庭即申請修改中文傳票的內容,將會議「事」,修正為會議「時」,梁國雄的代表不反對,裁判官批准有關申請。修改後的控罪指,梁國雄(61歲)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2號會議室立法會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導致該立法會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馬紹祥麥美娟將作證

控方透露將會傳召3名證人,包括馬紹祥、會議主席麥美娟及一名警員,並會呈交3段共長14分鐘的錄影片段,當中包括立法會會議錄影片段、閉路電視及新聞傳媒片段。

官司纏身的「長毛」,本身因涉嫌收取壹傳媒「肥佬黎」黎智英捐款未申報案,正在區域法院受審,昨晨他先前往東區裁判法院就強搶文件案應訊,惟案件被安排稍後才處理,「長毛」等不及,惟有把案件交給代表律師,提早離庭趕返區院繼續應審。

事件起因於有份參與橫洲規劃的「奧雅納工程顧問公司」涉嫌挪用政府資料,引起議員關注,要求政府提供顧問公司就事件的書信來往,2016年11月15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事件,出席會議的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表示無帶相關文件開會。

擅交朱凱Y閱覽機密文件

梁國雄疑不滿局方未能提供文件,離開座位走到馬紹祥座位前,取走其^面上的文件夾,聲稱「要睇黻迆赲賓Y咪真係無帶(文件)」,主持會議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勸長毛「唔好搶洁v、「請你坐返埋位」,有份出席會議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亦幫口說,「佢(馬紹祥)可能真係無帶褸嚏v。「長毛」最終被趕離會議室。

發展局兩日後發聲明譴責梁國雄,指馬紹祥當日放在桌上的文件夾,被梁國雄公然搶去,並在未經馬紹祥同意下,交給另一名立法會議員朱凱Y閱覽文件夾中的機密文件,由於事件嚴重,馬紹祥已於11月17日報警處理。

警方其後將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調查。

梁國雄是繼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之後,第二位因涉及立法會內部糾紛而被起訴的立法會議員。

早於2014年7月,時任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上,向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事後梁振英報警,經審訊後,黃毓民被裁定襲擊罪成判監兩星期,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上訴案仍在排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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