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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撤對沖 方案非「交差」

2017-06-20
■政府希望勞資雙方互諒互讓,達成共識,令300萬名打工仔得益。資料圖片■政府希望勞資雙方互諒互讓,達成共識,令300萬名打工仔得益。資料圖片

政府:劃線利勞資雙方 爭取今屆任期內通過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勞資雙方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問題仍未達成共識,各界均對現屆政府能否在餘下不足兩星期時間內落實方案存疑。政府消息強調,社會上批評政府提出的方案屬「勞工權益倒退」是一種誤解,甚至是誤導,澄清有關方案對勞資雙方俱有利,且是經過6個月充分諮詢下得出,是用心想出的方案,並非「急就章」或「交差」。消息並指,縱然特區政府即將換屆,現屆政府亦有責任處理好對沖議題以兌現承諾。政府仍希望勞資雙方在僅餘時間下互諒互讓,達成共識,令300萬名打工仔得益。

政府消息重申,政府於勞資關係上僅屬協調角色,絕少介入,今次對沖議題上屬「破天荒」介入,但不能「永遠落水」,必須是有時間性,且是政府可負擔得起。

消息指,政府於施政報告提出以「劃線」方式取消對沖的方案,對勞資雙方俱有利,因僱主毋須額外一筆過支付「劃線」前的遣散費或長服金,亦可避免觸發大量提早解僱或裁員潮。

降遣散費長服金比例屬政策考慮

勞工界不滿政府提出的方案將計算遣散費及長服金的計算方法由三分之二改為二分之一,並質疑是勞工權益的倒退,但政府一方強調,取消對沖後,被解僱的僱員獲得的遣散費雖只為現行的75%(計算比率下調至二分之一後,實際少收25%),但能全數保留強積金供款。

政府重申,遣散費及長服金分別於1974年及1986年推行,前者有賠償的意義,後者確與後來推行的強積金有部分功能重疊,故調低計算比率亦是政策考慮。

否決「資金池」 憂致「道德風險」

對於有指政府於上周四的行政會議拋出先取消遣散費對沖,計算比率則維持三分之二不變的新方案,政府消息澄清,該方案只是個別勞工界領袖的建議,政府只是中間傳聲,但認為有更多討論是好事。

至於由自由黨鍾國斌提出的「資金池」方案,政府認為並不可行,因此舉變相是大部分能支付遣散費的企業去支援小部分未能支付的企業,會製造「道德風險」,濫用必然出現,且僱主為每名僱員的每年額外開支高達3,000元至3,900元,「所以五大商會即時提出反對。」

根據積金局資料顯示,現時約有20萬名僱主有向僱員供強積金,過去3年平均每年有1.5萬名僱主有為僱員對沖,當中有逾半數只涉及一個僱員。政府相信,就算取消對沖也不會對商界造成極大衝擊,加上政府在10年過渡期向僱主提供79億元補貼,「就算現時拍板,都要三幾年時間草擬條文及讓立法會通過,商界有十幾年時間準備。」

有指勞工界或希望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場後,在對沖議題上爭取更多,政府消息指不能代下屆政府講話,只表示現時的方案是林鄭月娥仍擔任政務司司長時有份設計的。消息續指,現時的方案已獲個別商界認同,只希望勞資雙方互諒互讓,玉成其事,「一日未達成共識,打工仔的強積金只會愈沖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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