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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護士課程月底截止申請

2017-06-2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社會福利署邀請合資格者報讀為期兩年的全日制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有關訓練課程將分別提供200個及30個名額,截止申請日期為本月30日。

社署發言人表示,為紓緩社福界登記護士人手短缺的情況並提升照顧服務質素,社署於2006年起共舉辦了14期社福界登記護士訓練課程。由於社福界對登記護士人手仍需求殷切,社署現再開辦新班,並委託香港公開大學連續4年提供訓練課程。

9月4日開班 現職護理優先

訓練課程旨在裝備學員成為稱職和關懷受助人的專業護士,分為登記護士(普通科)及登記護士(精神科)兩個範疇,前者是藉香港公開大學舉辦的「普通科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提供,後者則是透過香港公開大學舉辦的「精神科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提供。

訓練課程將在公開大學位於何文田的校舍進行,開課日期為9月4日,並由該大學安排進行相關的臨床實習。

就學歷要求方面,申請人必須在訓練課程展開時年滿18歲,及在香港中學文憑試獲5科成績為二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其他兩科在甲類和乙類科目;或完成副學士先修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

發言人指出,為了鼓勵任職社福界的年輕人及前線員工提升專業技能,如在社署「先聘用後培訓」先導計劃或「青年護理服務啓航計劃」下成功修畢其兩年制文憑課程;或現時在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青年服務或感化服務的全職僱員將獲優先考慮,同時亦歡迎其他有志在社福界任職登記護士者報讀。

社署將全數資助學員的學費,但學員必須在兩年內完成課程並達至畢業要求,並簽署承諾書,表示願意在受訓完畢後,於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或感化服務的社福界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任職登記護士(普通科)或登記護士(精神科),為期不少於連續兩年。

學員如違反以上承諾,則須向社署退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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