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深大女生港高買囚兩周

2017-08-02
■羅琬璐是深大應屆信息工程學院畢業生。 網上圖片■羅琬璐是深大應屆信息工程學院畢業生。 網上圖片

來港失聯家人以為失蹤 報案始揭3店盜2400元化妝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深圳大學一名準女研究生上周六(29日)來港後「離奇失蹤」,家人需由家鄉貴州趕到深圳報案求助,內地傳媒亦報道事件協助尋人。昨經本港警方調查證實,原來「失蹤」女生抵港當日涉嫌在3間店舖盜取總值2,400元化妝品及藥品被捕,前日(31日)已在屯門法院認罪,被判囚14天。

被一度誤以為無故失蹤的深大女生羅琬璐(21歲),消息指羅是貴州人,為家中獨女,是深大應屆信息工程學院畢業生,暑假後將原校攻讀研究生。消息指,羅7月29日下午1時23分獨自經深圳灣口岸來港,原定到屯門購物,其間一直有與同學保持聯繫。當天下午3時半左右,她更曾透過本港的WIFI,發微信詢問一位內地友人是否需要代購化妝品及零食,還上載了一張食品店的照片。但據悉,羅其後被揭發分別在屯門時代廣場及屯門市廣場內3間不同的連鎖店門市,涉嫌盜竊總值約2,400元的化妝品及藥品,最終被其中一間店舖的職員揭發及報警拘捕。

警方昨證實,有關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案件已在7月31日(周一)下午於屯門法院審理,屯門警署由7月29日至昨日沒有接獲相關的失蹤人報案。據悉羅在庭上承認3項盜竊罪,求情時自稱因一時貪心才犯案,結果被判囚14天,於羅湖懲教所服刑,刑滿後將會即時遣返。

同學恐遇險向大學求助

惟據悉,羅涉嫌店舖盜竊被捕及提堂的消息,其同學、友人和家人一直不知情。同學在29日下午5時許曾致電羅,發現其手機處於關機狀態,當時只以為是羅的內地電話卡在港接收不到訊號。至翌日上午及晚上,其同學因多次致電羅的手機仍無法接通,另經聯絡學校及其身在貴州的父母,均無音訊。同學經商量後,恐羅在港遭遇危險,即晚到大學附近的粵海派出所報案,但警員以「直系親屬不到場不予立案」拒絕受理。 

直至本周一(31日)晚上,羅的父母趕抵深圳向警方報案,警方始正式立案,並向香港警方通報。而事件昨亦經內地傳媒曝光協助尋人,引起公眾關注。本港警方在接獲有關通報後進行跟進調查,昨午終證實羅琬璐上周六抵港當日下午,涉嫌因店舖盜竊被警方拘捕。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