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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鋒狀朝令夕改 楊官斥不負責

2017-08-18

黃之鋒等人的案件昨日裁決時因黃之鋒代表律師方面朝令夕改的決定而出現小插曲。上訴庭在案件裁決的前一晚大約10時半才收到代表黃之鋒的律師行的來信,內容涉及新增資料。

曾休庭處理 終棄新理據

上訴庭昨日開庭後表示,若黃之鋒方面希望法庭考慮信件內容,並獲得法庭批准有關申請,有關聆訊便須重新處理,而法庭亦一度休庭10分鐘。不過,其後黃之鋒方面又主動撤回信件,一時一樣的舉動被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批評有關做法不負責任。

黃之鋒方面經商議後,其代表大律師石書銘指出,為免耽誤聆訊,決定放棄信中的理據,法庭不用將信件內容納入考慮範圍。楊振權批評有關做法不負責任,要求他們提供解釋。他並強調,法庭審訊時須作全面考慮,若有需要,不應因擔心耽誤聆訊而不去提出新資料。不過,經過兩次短暫休庭,黃之鋒的代表律師還是提出撤回信件。 ■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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