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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氣槍掃射 「蝦仔」中彈險盲

2017-09-02

兩歲童睇雀慘變活靶 母斥槍手變態盼早緝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鄧偉明、蕭景源)將軍澳發生兩歲男童被氣槍塑膠子彈射傷頭顱事件,警方昨再在現場空地及花槽檢獲多達19粒俗稱「BB彈」的氣槍用膠珠子彈。事發於前日一名狂徒持氣槍從高處朝街上途人任意射擊,正在休憩公園玩耍的男童慘變活靶,額頭中彈受傷流血,男童母親事後痛斥狂徒行為變態,「如果射低少少就盲喇!」街坊直言對事件感到擔心,恐隨時成為狂徒下一個狙擊目標。

現場為明德h明覺樓對開休憩公園空地,遭氣槍射傷兩歲男童姓郭,暱稱「蝦仔」,與父母居住附近和明苑一單位。消息指,「蝦仔」每日會由34歲陳姓母親陪同到樓下附近公園玩耍,事發時他在明覺樓對開空地踩滑板車及「睇雀仔」,母親突聽見兒子發出「呀」一聲後,隨即向後仰倒地上,當她扶起兒子時,赫見兒子前額受傷流血,立即抱往附近商場一間西醫診所求醫,再轉送往將軍澳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由於醫護人員指男童的傷勢似是由氣槍射出的「BB彈」造成,家人決定報警求助。

傷口深1厘米 開學旅行焗停

男童母親表示,兒子的前額有一個0.5厘米至1厘米深的圓形傷口,估計是由氣槍射出的塑膠「BB彈」或鋼珠彈造成。她怒斥:「變態!咁樣射齯p朋友,於心何忍!」「如果射低少少就盲豲漶I」幸男童經治理後已無大礙,惟需休養一星期,而未能參加幼兒班昨日的開學日活動,另外周日(本月3日)原定一家往日本沖繩度假的行程亦可能要取消,她希望警方盡快將狂徒緝拿歸案。

鄰近檢19「BB彈」 警搜樓查天眼

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派出大批警員到現場一帶調查搜證,又翻看「天眼」片段等。昨晨10許,多名隸屬將軍澳警區重案組探員,分頭到公園及進入明覺樓調查,至下午1時許,10多名機動部隊人員加入搜索隊伍,在空地及花槽附近一帶搜證。

將軍澳警區重案組主管羅世滔偵緝高級督察表示,初步相信男童傷勢由氣槍發射的俗稱「BB彈」造成,事發後警方在男童中彈現場附近數米範圍內,已檢獲共約19粒膠珠子彈,惟未知是否與案有關。

他指近半年內,警方未接獲附近有發生同類氣槍傷人個案,案件目前交將軍澳警區重案組跟進。

羅世滔呼籲,任何人如在案發現場附近發現可疑人或持有氣槍者出沒,可致電3661 0742與警方聯絡。他提醒市民,用氣槍襲擊他人,屬干犯傷人罪的嚴重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氣槍傷人 最高可判囚終身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規定,所有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即屬槍械,任何人無牌持有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發射氣槍危害或煩擾他人,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若氣槍確實射傷人,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則可能觸犯普通襲擊或傷人等罪行,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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