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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情萬里】揪在人心上

2017-09-13

趙鵬飛

陝西榆林產婦不堪忍受宮縮之痛,多番求救無果後,從本應帶給人無限喜悅的產房,一躍而下,在結束疼痛的同時,也結束了自己和準備出生的孩子的生命。

一屍兩命,誰之過?多日來輿論甚囂塵上。涉事雙方卻各執一詞,醫院堅稱是家屬不肯簽字,才導致不能實施剖宮產手術。家屬則力證是醫院不同意手術,才鑄成大錯。甚至,對於曝光的監控視頻中,產婦到底是「下跪」還是「下蹲」,雙方仍是各說各話。

究竟是遇人不淑,嫁人不慎,遭遇極品渣男?還是院方處置不力,推諉責任,釀成大錯?抑或是像過來人指責的那樣--這點痛都不能忍受,如何為人母?為此,我寫了一篇文章,貼在網絡上。不到一分鐘,就有好幾位看到的朋友,紛紛表達看法。其中有兩位已為人父,他們所持的觀點頗有代表性。

其中一位說,在入產房之前,妻子已和他約好,如果她疼得受不了,要求剖腹產,一定要他竭力阻止。果然,生孩子的疼痛,遠比心理準備來得更猛烈。妻子在產房裡痛苦呼號,一定要剖。他在產房外遵守約定的同時,迅速給身在內地的父親、外婆、岳母各打了電話,仔細描述了妻子的症狀之後,仍然決定順產。「他們三個都是內地一流的醫生,他們說沒事,必定沒事。」最後,妻子果然順產得男,且母子平安。

朋友說,他之所以這麼鎮定,並非因為家裡恰好有三個親人都是醫生,而是幫助妻子分娩的婦產科醫生,除了勸他「你太太這麼痛,不如剖了吧﹗」始終都沒有對守在產房外的他說,「如果不做太太就會有危險。」

多年後,因為感情破裂,他和妻子選擇和平分手。在歷數了他諸多不是之後,妻子仍然感激當年在那樣慌亂的狀況下,他替她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不然腹部上的疤痕要難看一輩子了。這位朋友感慨道,「如果讓正遭受分娩痛苦的女人做選擇,百分之九十九都會選擇剖;如果交給家屬來決定,很有可能會變成這次的慘劇。誰來做決定其實是沒有答案的。」

另外一個朋友的妻子選擇了剖腹產。因為他妹妹正好在這之前順產,生了一個5.3公斤重的嬰兒。胎兒也太大,妹妹在生產中曾一度陷入昏迷。他的母親得知後,哭得不得了。所以,當他妻子生孩子的時候,一家人早早都商量好了,剖腹產,產婦少受罪。畢竟,自己閨女是閨女,別人家的閨女也是閨女。上面兩個朋友都是男人的視角。我特意問了兩個去年生孩子的女性朋友。她們一個在澳洲,一個在北京,都是主動選擇了剖腹產。

在澳洲的朋友,是第二胎,剖腹產的理由是怕痛。她生第一胎的時候,是臀位,醫生要求必須做剖腹產。二胎的時候,為了能把選擇權掌握在自己手裡,她特意提前一年買了一份可以選擇生產方式的商業保險。朋友說,在澳洲,受資源限制,公立醫院大都會支持順產。所以,澳洲很多產婦只要經濟條件允許,在生育之前都會買這樣的保險。朋友說:「在生孩子怕痛這件事情上,澳洲的女人跟中國的女人是沒有分別的。」

北京的朋友是第一胎,住進產房後,隔壁床產婦們淒厲的慘叫聲,讓她堅決要求剖腹產。「不想受這個罪」,朋友告訴我,起初醫生怎麼都不肯答應,她甚至用絕食來抗爭,幸運的是絕食剛進行了半天,她的丈夫「把能用的關係都用上了」,醫生終於給她做了剖腹產。「這個跳樓的產婦很有可能是想用跳樓來威脅醫生給她做剖腹產,結果發生了意外。」朋友說,要讓一個精神正常的臨產母親,做出傷害孩子的事情,無論如何都解釋不通。

慘劇已經發生,如何避免重蹈覆轍,才是當務之急。內地的法律明確規定,在實施有風險的手術之前,醫院需要取得患者或者家屬的簽字同意。但現實的操作是,醫院要求醫生必須取得患者和家屬,尤其是家屬的同意,方能實施手術,這也正是導致慘劇發生的主要癥結。實施手術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挽救生命,但作為以挽救生命而存在的醫院,基於現實避免自身陷入風險的考量出發,讓法律有選擇的或者說有限度地執行,這樣屈從的態度,在我看來有過於冰冷和消極之嫌。

在我看來,最冷靜最現實的做法,就是只要患者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就應該交給他自己全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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