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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勞貪瀆案】控方指曾蔭權收豪宅甜頭

2017-09-28
■曾蔭權(右)昨日續由妻子陪同到庭應訊。■曾蔭權(右)昨日續由妻子陪同到庭應訊。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辭指,曾蔭權出任行政長官期間,有份參與行政會議就「雄濤廣播」申請數碼廣播牌照召開的決策會議,其間曾蔭權涉嫌隱瞞當時他正在與雄濤董事黃楚標,洽商深圳「東海花園」一間超過6,000呎大宅的事項,無法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發牌過程中,做到不偏不倚,以維護公眾利益。

72歲被告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曾蔭權在庭上否認控罪。

控罪指,曾蔭權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即DBC)提交的3項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

代表控方的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指出,批出廣播牌照決定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雄濤廣播公司可能因而獲取可觀利潤和影響力,惟曾蔭權參與審批牌照決定時,卻從未申報他與黃楚標的真實關係,令外界以為被告是不偏不倚地批出牌照,但實情是被告作出了有利於黃楚標公司的決定。只要被告有從黃楚標收受甜頭,即意味他在行使公職時無法維持獨立性,無法如常地履行其特首職責。

4男5女陪審員昨於控方宣讀開案陳辭之前須逐一進行宣誓。當第二位女陪審員在宣誓時未能讀出「Affirm」、「 Solemnly」及「Verdict」三個英文字,主審法官陳慶偉馬上決定拒絕讓她履行陪審員職責。

法庭重新抽出一名新女陪審員,對方卻是一名記者,陳官主動說:「我認得妳,你是新聞從業員,更負責法庭採訪,相信你會提出異議。」女記者說:「對。」陳官卒批准她豁免。

法庭之後再抽出一名男陪審員補上。新組成的陪審團變成5男4女。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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