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柴婧)考評局昨日起向6萬名2017年文憑試考生派發證書,學校可派員於10月27日或之前到考評局灣仔辦事處領取,而自修生的證書則會透過本地郵政寄出。
考生須最少在文憑試其中一科考獲第一級(甲類學科)、達標(乙類學科)或E級(丙類學科)水平,才會獲頒證書。
甲類科目一般只匯報科目總成績,少數科目如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組合科學等,則會匯報分部成績,考生可參閱證書背面的相關註釋。
考評局表示,考生應再三核對文憑試證書上的個人資料與成績,如需更正,可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把證書與填妥的更正資料申請表格一併交回考評局。若有疑問可致電熱線:3628 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