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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買船拖4年浪費3320萬

2017-11-2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佩韻)海事處是採購政府船隻的指定批核部門和代理部門,審計署分析4類主要船隻及預計使用年限後發現,平均船齡於2007年至2016年10年間增加,當中服役中的187艘機動船及高速船,有76艘已逾預計的使用年限1年至12年。但海事處在購船方面出現延誤情況,延誤時間由5個月至4年不等,亦令船隻建造成本增加,政府因而需額外承擔3,320萬元。

審計署發現,海事處在今年7月船隻替換計劃後,在預計使用年限屆滿後,繼續服役的76艘船中,只有54艘納入替換計劃,餘下的22艘船裡,海事處沒有為兩艘預計超逾使用年限的船隻進行船舶狀況評估,餘下的20艘船,則有18艘的船舶狀況評估結果未獲妥善跟進。

審計署報告指,截至今年8月31日,海事處正管理25個採購項目,所採購的90艘船隻分屬4個主要類別,其中8個項目已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當中有5個未能在目標日期(由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交付船隻,所延誤時間由5個月至4年不等,其中有3個項目仍在招標階段。

有關延誤已令該5個項目中的4項合共8艘船隻的建造成本增加,政府因而需額外承擔共3,320萬元。

獲撥款5年 仍招標中

至於其他17個項目,當中有7個項目涉及19艘船隻,在2013/14年度之前已獲批准,惟其中3個項目的進度尤其緩慢,在獲批准撥款約5年後,仍在招標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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