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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人網拍受騙 IT男呃7萬元落網

2017-12-07
■探員在IT男家中檢獲的手提電話、平板電腦、手提電腦和提款卡證物。■探員在IT男家中檢獲的手提電話、平板電腦、手提電腦和提款卡證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 一名從事資訊科技業(IT)男子,涉嫌在多個網上拍賣平台訛稱有「超筍價」二手電子產品出售。有買家按指示轉賬付款後,騙徒即失去聯絡,短短4個月已有多達24名事主上當受騙,涉及金額7萬元。警方經約兩個月追蹤調查,昨晨掩至將軍澳一單位拘捕該名男騙徒。

被捕男子姓方(31歲),居住將軍澳寶琳北路20號英明苑一單位。據悉,疑犯從事資訊科技業(IT),熟悉電腦操作及各種電子產品,不排除藉專業知識及利用買家「有平炾鶠v心理,將標價超平的二手電子產品,包括手提電話、平板電腦及手提電腦等,上載多個網上拍賣平台,吸引受害人上當以騙取金錢。

他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正被警方扣查。

「超筍價」電子產品 賣家收錢失聯

被騙的24名事主,年齡由17歲至50歲不等。警方自今年6月起,先後接獲超過20宗涉及網上拍賣的騙案。

案中受害人分別在多個網上拍賣平台,搜尋到心儀的「超筍價」二手電子產品後,即聯絡賣家並按指示將金額存入一個對方提供的本地銀行戶口,惟當存款後賣家卻突然失去聯絡,受害人亦無法收到有關貨品。

24苦主款項存同一戶口

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主管王頌然督察表示,在接獲有關騙案報告後,即聯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展開深入調查,證實至9月為止,共有24名受害人共將約7萬元款項存入同一個本地銀行戶口。

昨晨7時許,探員突擊搜查將軍澳英明苑一目標單位,拘捕1名男子,他正是涉案銀行戶口的持有人。行動中,探員檢獲4部手提電話、1部平板電腦、1部手提電腦及7張提款卡,全部懷疑與案有關。 

警方呼籲市民使用網上拍賣平台時須小心選擇交易對象,切勿在未能確認交易人身份前輕易存入款項或寄出貨品,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應考慮透過有身份認證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交易,或選擇當面交收,以減低被騙機會。 

警方並提醒,賣家所展示的貨物圖片,及拍賣網站的「好評」亦未必能夠反映其可信性及過往交易表現。

市民如有懷疑,應立即停止交易及與警方聯絡,不要隨便將金錢或貴重財物交予別人。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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