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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新政 U23出場人次與外援掛u

2017-12-23

中國足協職業俱樂部昨在武漢舉行會議。中國足協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局長馬成全介紹了2018賽季中超、中甲聯賽外籍球員、U23球員的報名、出場規定,要求U23(23歲以下)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於本隊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

馬成全介紹說,中超俱樂部外籍球員全年累計報名最多6人次,同時報名最多4人;中甲俱樂部外籍球員全年累計報名最多4人次,同時報名最多3人。

每場比賽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外籍球員的累計上場人次方面,中超不得超過3人次,中甲不超過2人次;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於本隊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如違反以上規定的球隊,該場比賽按棄權處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視情節對該俱樂部作出進一步處罰。

每場預備隊比賽中,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應不少於5名U23球員(因紅牌罰下造成的不足除外);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最多只能有1名外籍球員。

在2018年兩次註冊轉會期內,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未超過4,500萬元人民幣/人、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未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人的俱樂部,不需繳納引援調節費用。超出這兩個額度的應等額繳納引援調節費用。

另外,昨日會議尚確認,2018年的中超聯賽將全面試用視頻助理裁判(VAR),中甲聯賽全面推廣附加助理裁判(AAR)。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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