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現時我們社會上討論男女之間的「性侵犯」主要聚焦在男人強姦非禮女人,於是就有前文談過的一些怪現狀。隨着女性對婚姻、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和未婚懷孕的態度改變,許多「傳統智慧」都未必管用。
預防性侵犯無非從法律和道德兩個方面入手。此時此地,講道德的人反而要挨罵,不過筆者總結本文,還是要談性道德。
首先,我們社會的性教育,應該以預防人們「性罪錯」(罪行和差錯)為先,尤其是年輕人和未成年兒童的價值觀入手。什麼樣的行為算「性罪行」,自有現行法律規範和定義,如果社會大眾認為有需要,所有法律都可以檢討和修改。「性差錯」則由價值觀和道德觀約束。「傳統智慧」認為無意識的「性濫交」通常對女方傷害較大,當中的道理很簡單,因為在男女雙方都不負責任的淫亂性行為,女方有可能懷孕,甚至感染嚴重性病及後遺症的風險較高。
許多年前,西醫婦科醫生宣傳的健康教育是認為婦女減少「性交對手」(Sexual Partners,俗譯「性伴侶」)總數,有助於降低患上子宮頸癌的風險。後來,忽然有「子宮頸癌疫苗(Vaccine)」橫空出世,這叫筆者大吃一驚!連忙請教一位資深醫生,問道:「怎麼癌症也有疫苗?」這個可跟筆者小時候上生物課所學相衝突!這位醫生避免批評同行,很謹慎地笑說:「這樣的論證確實是『跳了Step』!」
「跳Step」是我們上中學數學課時,評價解題對錯的重要指標,必要的推論「步驟」不能減,遺漏了就算「跳Step」,會令整個論證無效!
現在社會上籠罩着有「子宮頸癌疫苗」的歪風,於是許多人可以放心推廣「性放縱」思潮了!
年輕婦女的性觀念普遍「開放」了,她們就不擔心「性濫交」對自己心理和生理的負面影響。隨便與陌生男人上床而可能帶來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傷害就不在考慮之列了。
所謂一法立,則一弊生。香港就曾經發生過年輕女子在與陌生男人苟合之外,忽然覺得吃虧而誣告對方強姦和禁錮的事例!有兩名年滿十八周歲的女學生,與三個新相識不久的男人,闢室來個混交雜交的荒唐之舉。事後可能因為那三個男人「飽食遠颺」,大概連兩女的電話號碼也沒有問就頭也不回,讓兩位女同學感到特別的丟臉。兩女竟然去誣告三男強姦和禁錮!但因有閉路電視記錄了眾人是開開心心地「開房」,完全沒有暴力或脅迫的行為在,結果兩位被控報假案而被判有罪!
最近一度席捲全球的「metoo」(我也受過性侵犯)風潮,只有三分鐘熱度。正正因為當中有可能存在女方誣告男方,也就影響到真正的「性侵犯」(被強姦非禮)受害人處境尷尬。「木乃伊」和「選美蕩女」加入攪局,最終只會混淆視聽,無助於預防性侵犯,以及將性罪犯繩之以法。
最後,筆者既向來被標籤為「道德佬」,還是要指出「性節制」觀念,其實比「性放縱」觀念更能保護婦孺。在電台節目辦「你最想非禮的女藝人」選舉的一男一女兩個妖人,既能繼續得到傳媒高層的包庇和聽眾的追捧,我們的社會還能夠不沉淪嗎? (《誰在宣淫?》之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