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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粵港澳訂協議 促大灣區醫療合作

2018-01-15

新聞撮要

由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香港特區食物及衛生局、澳門特區衛生局聯合主辦的首屆粵港澳大灣區衛生與健康合作大會1月9日在惠州舉行,三方政府代表在會上簽署了《粵港澳大灣區衛生與健康合作框架協議》及26個合作項目,在生活飲用水監管、全科醫生培訓、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建設等領域展開合作及試點,構建大灣區健康共同體,為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帶來更多、更完善、更便利的醫療衛生服務。 ■節自《粵港澳建大灣區健康共同體》,香港《文匯報》,2018-1-10

持份者觀點

1.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會在合適的時候,與有興趣的私營醫療集團,組團到內地考察。食衛局也會在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

2. 評論:這些項目多數為在體制機制上出發,長效促進粵港澳衛生事業發展,而有一些項目的落地,將直接或短期內給三地居民帶來福祉。比如,在惠港健康聯合研究中心項目中,以惠州為試點,為在當地境外人士(含港澳台同胞)提供醫療衛生保健服務,設立「綠色通道」。

3. 世界衛生組織前任總幹事陳馮富珍:不但政府和專家要參與,還要把企業融進去,合作夥伴要地位平等、公平處事、互相尊重、優勢互補。合作機制透明度高,有不斷的合作成果,才有包括投資在內的各方參與。

4. 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從市場的角度,特別看好粵港澳養老合作及生命科技應用。香港有頂尖生命科技科學家、知名高等院校、頂尖醫學院。同時,有國際認可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而內地,則有龐大的市場,海量臨床試驗空間,未來合作潛力巨大。

多角度思考

1. 試指出該健康共同體的內容。

2. 承上題,簡述各持份者的意見。

3. 有意見認為要讓企業參與,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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