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新激活深港創新及科技合作督導會議。
2、增加深港兩地聯合研發投入比例。
3、提高內地人才港澳入境便利化,解除「一周一行」限制。
4、簡化國際人才過關程序。
5、減少港籍人才在深居留和就業許可障礙。
6、創新香港居民在深圳就業創業的稅收政策。
7、促進跨境科研數據的暢通。
8、提高創科相關物品跨境通關便利化。
9、消除創科資金流動障礙。
10、科研經費考慮建設離岸基地。
11、落馬洲河套地區創科平台重點推醫藥核心產業。
12、成立深港科技投資母基金。
13、深港成立高科技研究所,吸引高端人才。
14、支持構建香港國際數據安全港。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若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