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懷疑出現虐兒個案時,學校應該如何判斷報警時機?有幼稚園校長坦言,部分學校會擔心,若事情未確實便貿然報警,會令家校關係破裂,也有個別學校可能抱持較封閉想法,「不想負面事件登報紙」,憂慮對幼稚園帶來負面影響。不過,專家強調,若學校揭發疑似受虐個案,公眾會理解是在幫助學生,並沒有明顯誘因令幼稚園拒絕報警。小學學界則提到,若學校能與社會服務機構保持恒常聯繫,有助判斷嚴重程度,以決定是否報案求助。
崇真小學暨幼稚園校長譚煥玲指出,不排除坊間有規模較小的幼稚園由於缺乏學校社工及支援的專業人士,在面對懷疑虐兒個案時會難於跟進,更擔心報警可能引致坊間對幼稚園帶來負面影響,「幼稚園通常不想類似事件登報紙。」
貿然報警恐損家校關係
荃灣及葵青區幼稚園校長會主席林翠玲表示,相信幼稚園並非有意隱瞞,惟貿然報警可能會破壞學校和家長的關係,甚至家長和子女的互信,因此感到較為難。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表示,公眾看到學校揭發學生疑似受虐,應會明白是在保護學生,並不會影響校譽,不報警的「誘因」似乎並不存在。
守護幼兒師長責無旁貸
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主席曾甘秀雲認為,啟動任何程序都需要花費額外時間或增加壓力,但事關小朋友的福祉,且幼兒不懂表達自己,守護他們是責任,即使壓力大,師長也責無旁貸。
對小學界來說,爭取多時的「一校一社工」還未落實。本身是小學校長的教聯會主席黃錦良認為,現時部分小學處理相關個案亦存在困難,因為無論報警、報社署抑或去醫院檢查,都需要家長同意,如家長不配合,校方則非常被動。
他建議,學校可與社服機構持續合作,按專業程序就懷疑個案跟進判斷,必要時請警方介入。
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勇邦表示,部分小學與地區警民關係組交往較緊密,如果有嚴重個案可尋求協調,請他們判斷是否需要報案。
曾甘秀雲則指,現時幼稚園非強迫性教育,家長選擇為子女轉校,或者不讓子女讀書,則很難跟進。林翠玲建議,隨着免費幼教的推行,可制定相關教育條例要求幼童必須入學保障其權利。 ■香港文匯報記者 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