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正式呈上議會開始處理,建制派政黨及政團指,身為中國人應該尊重及維護國家的尊嚴,而早前多次發生有人不尊重國歌的事件,反映特區政府須盡快開展本地立法工作,確保國歌尊嚴得到維護。
李慧�k:不能坐視不理
民建聯主席李慧�k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於去年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有責任盡快進行本地立法的工作。近年,香港曾多次發生有個別人等為發洩情緒的事件,包括噓國歌、在奏國歌時高舉不文手勢等,絕對不能坐視不理。
她強調,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在立法的過程中須確保國歌尊嚴得到維護。特區政府剛公佈的文件只屬初步討論的階段,倘香港市民和議員仍有疑慮,可以在事務委員會及公聽會上表達意見。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強調,身為中國人應該尊重及維護國家的尊嚴,而國歌是國家的其中一個象徵,與國旗相同,同樣需要尊重。既然已有法律保障國旗,現在立法保障國歌也是很自然的。
盧偉國:正確了解釋疑
他建議,剛公佈的國歌法條文內容建議已清楚列出限制部分及奏唱國歌場合等,期望在日後通過詳細的討論,讓市民對此有更正確的了解,釋除此前的疑慮。同時,為令市民正確認識國歌的由來、歷史及內容,應透過教育的方式普及大眾。
陸頌雄:多宣傳易適應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國歌法去年已被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應履行憲制責任,盡快完成本地立法的工作。
事實上,國歌法的條文相當清晰,只要特區政府加強宣傳,相信市民不會難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