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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議政事】湯家驊:言論自由有界線

2018-04-04

特區政府發表聲明譴責「佔中三丑」之一戴耀廷的「建國狂言」,自稱「專業團體」的「法政匯思」昨日發表聲明,聲言特區政府向戴耀廷提出的指控,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保障香港法治的原則「背道而馳」。身為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就引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說明根據公約,言論自由也是有界線的。

「法匯」曲解國際公約護戴

「法政匯思」在聲明中稱,特區政府有責任捍衛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四條對言論及學術自由的保護,並質疑特區政府向戴耀廷提出的指控,與《香港人權法案》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香港法治的原則「背道而馳」。

湯家驊就在fb發帖,嘆道「一些律師」可能沒有看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就是在行使言論自由時,「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言論自由的界線正在這裡。」

網民「Garry Chung」在留言中求教道:「請問戴先生的言論內容及用詞,是否已經違背公約上述的規範: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鼓吹』的定義是怎樣?談論『港獨』,講到點?用咩字眼?用咩動詞?先至達到『鼓吹』港獨?......若果發表這種言論時,換轉了角度,說成:『若果什麼什麼妨礙獨立的因數不再存在,香港就有條件獨立了。』會怎樣?是否已變成對『港獨』正面的言論?」

湯家驊就坦言,「我不認為單看一兩個字、一兩句話、甚至一兩(篇)文章便可斷言危害國家安全;我們要看很多因素包括倡議者在社會在(有)多大影響力、影響程度多大、有否實質行動等等。但我相信,國家安全非等閒課題,小心、理性點總是好的。」

播「獨」亂扯「文革」扮受害者

湯家驊又在fb批評戴耀廷聲稱自己受到「文革式批鬥」的說法:「嘩(譁)眾取寵、不顧後果之言行受到批評,是文明自由社會的表徵,不用大驚小怪。可能戴先生不食人間煙火,不知道在網上、在校園,一些自認追求民主的人那種對異見者之惡毒批判比『文革』不遑多讓,才有這種反應。公眾人物受到批評,沒甚(什)大不了,不用動輒便把批評與『文革』扯上關係。」

「Tin Tei Ho」就十分認同湯家驊的說法:「第一,(戴耀廷)倡導反共,第二,成功反共之後,鼓動『獨立』,戴先生當然知道他這言論之後的反應及結果,他這樣做,很可能的原因是想利用反對派議員去支持他而攪(煽)動群眾,一石二鳥,都幾狡惑(猾),挑戰政府及港大,甚至是香港大多數市民,只要攪(搞)亂社會,就有機可乘,他可以成功嗎?『泛民』議員又被戴先生挑動及整古(蠱),被玩弄而要含淚支持他,無奈!」

「Amy Soo」就質疑:「難道他(戴耀廷)覺得,他講什活A人家一定要接受,不容批評!批評就是批鬥?」「Stanley Lam」就話:「 Benny Tai(戴耀廷)很清楚乜洢Y『文革』,所以好識利用年輕人的衝動,煽動尼(呢)囍~輕人做『黃衛兵』,其實距(佢)係批評緊距(佢)自己!」■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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