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及中央社報道,中國證監會11日晚間通過官方微博表示,已按法定程序核准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士康)的首次公開發行(IPO)申請,富士康及其承銷商將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協商確定發行日程,並刊登招股文件。
與以往公告不同,在這次核發批文中,證監會並未提及富士康的籌資金額。
富士康的招股書顯示,其控股股東為中堅企業有限公司,而中堅企業有限公司是台灣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的子公司。
富士康集團昨日向台灣媒體證實這項消息。富士康IPO上市後,鴻海集團仍持有其股權約85%。
鴻海集團於今年1月3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通過子公司富士康在大陸上市案。2月1日富士康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送件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3月8日晚間公告,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8年第41次發審委會議開會,富士康IPO獲通過,期間過程只有36天。
從客戶端來看,招股說明書披露,富士康的主要客戶包括Amazon、Apple、Cisco、Dell、HPE、華為(Huawei)、聯想(Lenovo)、NetApp、Nokia、nVidi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