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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翁昔淋腐液殺前妻 今「故技」潑妻跳樓亡

2018-06-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劉友光)繼周日尖沙咀一酒樓發生夫淋腐液傷妻案件,沙田隆亨h發生老夫向妻子淋腐液後跳樓亡倫常慘劇。一名曾涉向妻淋腐液被判誤殺老翁,疑與相距27年、結婚僅1年多的妻子發生感情問題,前晚夫婦在家發生爭吵期間,老夫向妻子淋通渠水施襲,妻子負傷逃出屋外呼救,鄰居報警,老夫疑畏罪墮樓尋死,夫婦送院經搶救,夫死妻重傷。

多處骨折墮斃 三婚以死告終

涉案丈夫黃志誠,67歲,被發現墮樓時頭部及身體多處骨折重傷昏迷,送院證實死亡;黃的妻子姓林,40歲,案中頭面遭通渠水淋中重傷,面部敷上燒傷面膜送院經搶救,情G嚴重,康復後恐有珖e之虞。

據悉,黃志誠有大學學歷,共有三段婚姻,但同以不歡告終,其中第二段婚姻黃更涉淋腐液傷41歲姓宋妻子致死,被判入獄。

根據當年法庭資料,黃聲稱在首段婚姻期間,在深圳認識一名年輕20歲姓宋女公關,其後他與首任妻子離婚及與宋結婚,宋本身與前夫有一名兒子,婚後夫婦誕下一名女兒,一家同住沙田排頭村。

黃在庭上指宋為惡妻,逼他與家人斷絕來往及簽下「奴隸契」任勞任怨,不時侮辱及掌摑他,更在他口內小便及命令他舐她下體,又向他苛索金錢。其後夫婦發生感情問題,黃懷疑宋有外遇,至2010年6月下旬夫婦在寓所發生爭吵,當時60歲的黃衝入廚房取出兩樽通渠水淋向41歲妻子,8歲女兒亦遭濺中受傷,宋頭面及手腳四成皮膚嚴重受傷,留醫1個月後不治,黃涉案被捕。

審訊期間,黃的女兒曾為父親寫求情信,最終黃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入獄8年,至2015年刑滿出獄。

27歲妻中招 逃走廊保命

約1年前,任職冷氣維修技工的黃與年輕27歲的姓林內地女子相戀結婚,婚後黃遷入隆亨h學心樓一單位居住,林不時來港團聚。但好景不常,近期疑夫婦發生感情問題,黃懷疑林有外遇,婚姻亮起紅燈。

消息稱,前晚9時許,夫婦兩人在寓所內再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吵,其間黃情緒激動取出通渠水淋向林,林頭面被潑中痛極大叫,負傷奪門逃出單位呼救,黃一度尾隨追出,鄰居見狀紛紛報警,疑黃畏罪乘亂從走廊墮下平台重傷昏迷。

警員趕至調查,首先在11樓走廊發現面部遭腐液淋傷的女事主,由救護員即場替她急救後,送院治理。

其間警員進入案發單位調查,但未有發現涉案男戶主,經搜索發現他已經墮樓重傷昏迷,由救護車送院證實死亡。事後警員通宵封鎖現場調查及蒐證,檢走通渠水膠樽及拖鞋等證物帶署作進一步檢驗。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梁國榮警司表示,涉案夫婦無家暴及精神病記錄,初步調查案件涉及感情問題,案發前夫婦因婚姻問題爭吵,女事主想搬離單位,男死者在單位內淋通渠水施襲後,逃出屋外在走廊墮樓死亡,在現場未有檢獲遺書;警方列作「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及「有人從高處墮下」案處理,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

本周日(5月27日)一名40歲姓何男子疑同齡姓何妻子紅杏出牆,攜同通渠水闖進尖沙咀麼地道一間酒樓向任職知客的妻子淋通渠水施襲,導致其妻、茶客及酒樓職員共6人受傷送院治理,何當被捕,被控6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罪,案件早前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至7月9日再提堂,其間被告不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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