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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抬轎宣「獨」 政界批瀆誓促DQ

2018-07-23
■區諾軒日前公然領頭宣「獨」,各界促取消其議員資格。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區諾軒日前公然領頭宣「獨」,各界促取消其議員資格。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有「燒基本法不認數」前科的立法會議員、民陣副召集人區諾軒,上周六再現「獨相」,藉民陣遊行為「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抬轎,容許「港獨」分子在遊行期間發言宣「獨」,高調舉辦「港獨」活動。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區諾軒雖矢口否認自己為「港獨」分子,但其行為已經違反了立法會議員的誓言,即未有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被DQ(取消議員資格),與「瀆誓四丑」一樣須承擔法律責任。

陳勇:「獨」出面無得賴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指出,現時保安局局長正考慮按《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而區諾軒卻利用自己為民陣副召集人的身份,藉此為「港獨」組織「開路」,高調發起遊行活動,「港獨」色彩呼之欲出,不容他再賴皮。

陳勇又指,區諾軒「獨相」已現,意味他已違反了作為立法會議員須遵守的宣誓內容,即當日宣誓也非出自真誠。在法律面對人人平等的大原則下,既然「瀆誓四丑」須接受法律制裁,區諾軒也須承擔責任。

陳恒鑌:無資格再做議員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從報道得悉當日區諾軒在遊行隊伍中一直「領頭」,並夥同其他反對派議員以行動撐「獨」,更縱容「港獨」團體沿途高呼「香港獨立,以死相搏」等激進口號,甚至上台發言煽「獨」。

他認為,區諾軒已違反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與人大常委會的說明,即立法會議員的宣誓,不光是讀出誓詞,而是要真心誠意地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陳恒鑌強調,區諾軒的舉動,完全不尊重基本法,無資格擔任立法會議員一職,理應被DQ。

何啟明:罪行同「瀆誓四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提到,區諾軒時常睜大眼睛說謊言,早前已被踢爆公開焚燒基本法,卻矢口否認,還推說部分傳媒「迫害」他云云。對於區諾軒再借民陣之名為「香港民族黨」造勢,何啟明直言這就是打正「港獨」旗幟舉辦的活動,事態嚴重,政府應跟進及速查事件,避免令「港獨」有機可乘,「借屍還魂」繼續公然播「獨」。

他更強調,區諾軒由未進入議會到成為立法會議員,其表現行為均凸顯「暗獨」,已違反了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條文及要求,須與「瀆誓四丑」看齊,取消其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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