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等到分裂後才行動?」 譚惠珠:非去到真正拿槍才叫危害國家
反對派連日來抹黑特區政府考慮行使《社團條例》賦予的權力,禁止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表示,特區政府此舉並非「打壓」言論及結社自由,而是針對有人結社作出違法行為採取行動。她又說,「民族黨」有分裂國家的言行,更有實質行動,包括到學校去組織、去煽動等,並因此與境外組織有聯繫,特區政府有責任依法保障國家安全,有關考慮絕對有法理依據。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永臣
譚惠珠昨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指出,特區政府絕對有合理理由及法律依據,以《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她進一步解釋「民族黨」的問題︰「第一,他有言行,不只言論;第二,他為了這件事,不單公開呼籲,亦去到學校呼籲、組織、派單張;第三,他亦有到外國或外地或與境外的一些同類對中國不友善的組織有聯繫。在這情況下,是否要等到他們分裂國家後才採取行動?我的看法是不需要。我不是去到真真正正拿着一支槍去打你中國政府或香港政府,才叫做危害國家。」
撐取締有法理依據
譚惠珠強調,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受到不同國家尊重,例如在美國,倘若有人煽惑他人不去參軍,已被視作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在中國,憲法亦不容許有人意圖危害領土完整及國家獨立自主。
她指出,基本法第一條亦已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民族黨」鼓吹「港獨」亦是基本法不容許的。她又擔心,有人勾結外國勢力,並將此思想滲入校園。
譚惠珠說,中央對「港獨」零容忍,希望以輿論及法律消滅「港獨」,而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來港視察時已表明「三條紅線」不可踰越。
特區有責依例保障國安
她認為,現時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尚未進行本地立法,特區政府正以現行法律,技術性堵塞有人意圖利用香港損害國家安全的漏洞。她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就有關行為,依據現行法例,作出保障社會秩序及國家安全的行動。
對於反對派不停以所謂「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抹黑攻擊特區政府,譚惠珠其後接受記者提問時強調:「香港有百分之一百符合國際水平的言論自由。」
她認為市民不用擔心言論及結社自由遭受打壓,因為特區政府的行動只是針對有人結社所作出的違法行為。